一、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落实好全面素质教育,培养学生文化基础、自主发展、社会参与三个方面的核心素养,弘扬觅秀文化,落实“三自”教育策略,强化学生理想信念,提升文明素养,健全人格,表彰和鼓励孩子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涌现更多的品德淳朴、行为优雅、阳光自信、智慧担当的行知雅秀的学生,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原则
1.有利于引导和激发孩子们自主成长、全面发展,争做品学兼优、行知雅秀的好学生。
2.坚持条件公开、考核公开、评定公开的原则,创造条件,营造氛围,鼓励孩子们在友善合作的基础上比学赶帮超。
3.以弘扬觅秀文化,落实“三自”教育策略为基准,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在三自学生中选拔。
4.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辅相成,以精神鼓励为主,重过程评价,重综合评价,必须师生共同参与评价。
三、奖金标准和经费来源:
1.奖学金分一等奖学金200元(初一、初二为100元)、二等奖学金100元(初一、初二为80元)、三等奖学金80元(初一、初二为60元)。
2.学校在公用经费中设置专项奖学金,由学校统一管理和发放。
四、奖励名额和评奖时间
1.一等奖学金,初三为学生总人数5%,初二、初一为学生总人数4%;二等奖学金,初三为学生总人数6%,初二、初一各为学生总人数5%;三等奖学金,初三为学生总人数7%,初二、初一各为学生总人数6%。
2.表彰时间,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一年两次。
五、奖学金评审机构
由校长室、校长办公室、学生成长中心、课程教学中心、团支部、学生会、年级主任、班主任组成的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发放奖学金的金额、次数、种类进行确定并评审。
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
组 长:许文华
副组长:丁晓勤
成 员:陈小锋、李铃、各年级主任
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丁晓勤
副组长:李铃
成 员:各年级主任、各班主任
六、奖学金的评定标准
奖学金评定依据学生学期期末文化成绩、技能成绩、平时表现,按百分比计算总分,以年级为单位,按总分从高到低确定奖学金获得者,三自学生及各科(技能)成绩需要达到合格以上方有资格参评。
计算方法:总分=学期期末总分*0.4+技能成绩*0.3+平时表现*0.3(得分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总分并列以学期期末总分高者优先)
1.学期期末总分(40%)
学期期末考试总分的3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
2.技能成绩(30%)
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能考核,每科等第优秀30分,良好20分,合格10分。四门技能考核成绩总分的3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
3.平时表现(30%)四舍五入,保留整数计算。
(1)任职学生干部,合格加分(校级优秀再另加10分),不同任职以最高计算。
a学生会主席(30分)
b学生会副主席、部长、班长(20分)
c学生会副部长、班级各部部长、学科班长、班级五员(10分)
d学生会干事、班级各部委员、行政组长、副组长(5分)
(2)活动或比赛获奖加分(含团体比赛),不同次数可累计(同一作品以最高等次计算)。
a 积极参与校级各项主题活动的(如校刊校报投稿),每次1分。
b学校比赛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 分(如校刊校报录用即为一等奖)。
c区比赛一等奖8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 分。
d市及以上比赛一等奖15分,二等奖12分,三等奖10分。
(3)获得各项荣誉表彰的(含团体比赛),不同荣誉以最高计算。
获得校级荣誉5分,区级荣誉10分,市及以上荣誉20分。
(4)见义善为、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评为升旗手、护旗手,经班级同学们和班主任一致认可的,一次性加15分。
七、有关说明
1.班级首先对照考核标准对本班三自学生进行初评,算出各人总分,排出先后顺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负责初评各年级奖学金获得者;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审核,在校内和班级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审批实施。(对考核有异议,可申述,由学校校长室最终裁定)
2.本方案经学校行政会讨论通过后自本学期开始执行。
3.学校对奖学金使用加强监管,用于购买等同价值的文化用品或学习用品,以实物发给学生。
4.本方案将随学校生数变化和学校发展状况做适时调整。
5.本方案由学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