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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觅秀街中学“宪法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主题,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普法、学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以五普法为契机, 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保障机制,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引导学生形成自觉学习、履行诚信道德和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活动主题:

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四、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长:白连顺

副组长:许文华、汪忠华  

 员:李  铃、丁晓勤、陈小锋、苏  巍、何美萍

(二)工作小组

 长:李  铃

 员:金长华、郑永昕、陈  娟、陆瑶瑶、陈  

          月、周  晨、王  琪、徐  慧、沈  芬、各班级法制安全员。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国旗下讲话    

    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地点:学校操场

负责人:李  

安排: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进行国旗下讲话,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

(二)主题班会

时间:2015年11月28日

地点:各班级教室

负责人:各任课教师

安排:组织开展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班队活动,通过讲法治故事、现实事例等形式,引导学生学法、守法。

(三)法制教育宣传

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30日

负责人:沈  

安排:利用法制宣传栏、广播站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播放“校园法制歌曲”。

(四)法制专题学习

时间:2015年12月12日——12月16日

负责人:郑永昕

安排:面向全体师生,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引导教师、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履行宪法职责。学生完成江宁区安全教育平台“遵守交通法规”活动专题。

(五)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2015年12月

负责人:李  

安排: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方再春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六)法制小报评比

时间:2015年12月12日——12月16日

负责人:王  

安排:围绕十二月法治教育主题,每人制作一期法治类手抄报,进行班级文化墙布置,每班评选上报3份,交由王琪及学生会进行评选并公示。

(七)法制教育征文

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30日

负责人:徐  

安排:围绕十二月法治教育活动,每人写一篇活动感想总结,班级布置文化墙,每班评选上报3份,交由徐慧及学生会进行评选并公示。

、活动评价

1.学分认定:本次活动学分评价为满分1分,参与一个活动得0.1分,活动获奖的同学按照一二三等奖的级别,分别给予0.5、0.3、0.2的加分。由班级小组和评价部负责进行整体评价,并最终给予学分认定,报至班主任处存档。

2.团队评价:活动后,学生会将对每个班级的文化墙布置进行评分,纳入12月份班级量化。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