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活动主题,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校普法、学法、守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力度,以七五普法为契机, 建立健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长效保障机制,促进我校学生健康成长。
二、活动目的:
1.组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校师生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构建和谐校园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引导学生形成自觉学习、履行诚信道德和遵纪守法等良好品质,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3.组织教职工学习基本的法律原则、法律规范以及教育专业法律知识,促进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三、活动主题:
开展法制教育,弘扬法治精神。
四、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
五、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白连顺
副组长:许文华、汪忠华
成 员:李 铃、丁晓勤、陈小锋、苏 巍、何美萍
(二)工作小组
组 长:李 铃
组 员:金长华、郑永昕、陈 娟、陆瑶瑶、陈 园
邱 月、周 晨、王 琪、徐 慧、沈 芬、各班级法制安全员。
六、具体工作安排:
(一)国旗下讲话
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地点:学校操场
负责人:李 铃
安排:以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进行国旗下讲话,宣传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
(二)主题班会
时间:2015年11月28日
地点:各班级教室
负责人:各任课教师
安排:组织开展一次以法治为主题的班队活动,通过讲法治故事、现实事例等形式,引导学生学法、守法。
(三)法制教育宣传
时间:2016年12月1日——12月30日
负责人:沈 芬
安排:利用法制宣传栏、广播站开展《宪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播放“校园法制歌曲”。
(四)法制专题学习
时间:2015年12月12日——12月16日
负责人:郑永昕
安排:面向全体师生,发放宣传资料。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教育引导教师、学生牢固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尊严,履行宪法职责。学生完成江宁区安全教育平台“遵守交通法规”活动专题。
(五)法制教育讲座
时间:2015年12月
负责人:李 铃
安排:请我校法制副校长方再春对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案说法,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
(六)法制小报评比
时间:2015年12月12日——12月16日
负责人:王 琪
安排:围绕十二月法治教育主题,每人制作一期法治类手抄报,进行班级文化墙布置,每班评选上报3份,交由王琪及学生会进行评选并公示。
(七)法制教育征文
时间:2015年12月26日——12月30日
负责人:徐 慧
安排:围绕十二月法治教育活动,每人写一篇活动感想总结,班级布置文化墙,每班评选上报3份,交由徐慧及学生会进行评选并公示。
七、活动评价
1.学分认定:本次活动学分评价为满分1分,参与一个活动得0.1分,活动获奖的同学按照一二三等奖的级别,分别给予0.5、0.3、0.2的加分。由班级小组和评价部负责进行整体评价,并最终给予学分认定,报至班主任处存档。
2.团队评价:活动后,学生会将对每个班级的文化墙布置进行评分,纳入12月份班级量化。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1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