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觅秀街中学邀请江宁区人民法院田法官,为全体师生带来一场主题为“拒绝校园欺凌”的法治专题讲座。此次活动旨在强化师生法治观念,筑牢校园安全防线,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明晰边界:揭开校园欺凌的“面纱”
讲座伊始,田法官就解读了什么叫校园欺凌,指出校园欺凌是“学生间蓄意通过肢体、语言、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的伤害行为”,并将其划分为四类:身体欺凌包括推搡、抢夺财物等;语言欺凌涵盖辱骂、起侮辱性绰号等;社交欺凌以排挤、孤立同学为主要表现;网络欺凌则涉及传播丑照、造谣等行为。通过分类解读,师生对日常可能存在的欺凌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识别能力。
接着,田法官结合校园场景举例:“课堂上的恶意嘲笑、朋友圈里的谣言散布、放学路上的拦截索财,这些看似‘小事’的行为,实则都可能构成校园欺凌。”生动的阐释,让同学们对欺凌行为的界定有了清晰认知。
警示后果:法律底线不可触碰
在危害解读环节,讲座结合法律条文与实际案例指出,严重欺凌行为可能触犯《刑法》《民法典》,欺凌者或将承担法律责任,其监护人需负责民事赔偿,学校也需履行管理职责。同时,欺凌对受害者身心造成伤害,可能导致焦虑、自卑等问题;对欺凌者而言,易形成暴力倾向,影响未来发展;旁观者冷漠也会助长不良风气,这些内容让师生摒弃“欺凌是小事”的错误认知。
欺凌不仅带来法律后果,更会对受害者造成长期心理创伤,甚至影响其人格发展,而欺凌者自身也易形成暴力倾向,陷入违法犯罪的恶性循环。
学会反抗:构建三维防护网
针对“如何对校园欺凌说不”,田法官提出“自我保护、及时求助、主动干预” 的三维应对策略。他提醒学生,遭遇欺凌时要保持冷静,避免激化矛盾,同时牢记“不沉默、不隐瞒”原则,第一时间向老师、家长求助,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
讲座的最后,我校法安办杨飞霞主任表示校园里的温暖,从来不是某个人的事情。它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做到“不做欺凌者”,坚守底线;“不做旁观者”,传递善意;“不做受害者”,勇敢求助。当我们把这些行动融入日常,就能让校园变成真正安全、安心的成长空间。
撰稿:杨飞霞
校对:何美萍
审核:张风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