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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觅秀街中学生活垃圾交接、登记制度

为了保持垃圾分类工作的连续性,确保生活垃圾交接、登记有条不紊的进行,南京市觅秀街中学特制定生活垃圾交接、登记制度。

四类垃圾学校均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与交接单位签订协议,共同对照移交清单,双方签名认可。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学校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和约定收运频率。

2.易腐垃圾的处置要求;学校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交接专业处置单位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学校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追溯。

4.其他垃圾处置要求:其他垃圾统一交接城管局部门处理。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