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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觅秀街中学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 签订垃圾收运协议制度

为确保垃圾分类后能及时进行清理收运,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垃圾分类工作,我校制定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协议制度。

根据《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标准,学校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学校在分成上述四类的基础上进行细分,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协议。

1.公共区域、会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保洁人员进行分类清运至暂存点或转运点。

2.班级产生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由学生自行进行分类投放,其中,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日由值日生进行分类清运至转运点,可回收物由保洁人员定时清运至暂存点,有害垃圾由值日生统一收集交给班主任。

3.办公室产生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包括学生交存的)和其他垃圾由负责教师清运至暂存点或转运点。

4.实验室、保健室产生的有害垃圾和医疗垃圾由负责人清运至暂存点或医疗垃圾处理地。

5.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其他垃圾由食堂保洁人员清运至暂存点或转运点。

所有垃圾终端处理均与具备相关资质的垃圾收运单位签订垃圾收运协议,确保垃圾及时处理。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20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