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们:
由于区招办的规划调整,觅秀街中学小升初的报名不需要在网上进行报名,请有意向的家长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材料,协同学生一起直接到学校进行报名,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请施教区内户籍儿童家长带齐相关材料和报名学生一起于2018年7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7月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觅秀街中学南教学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材料。
请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带齐相关材料和报名学生一起于2018年7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7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到觅秀街中学南教学楼一楼进行现场审核材料。
欢迎江宁区其他有意向的家长前来咨询。
(一)上坊保障房片区初一新生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1.该生现就读小学学籍材料(《我的成长脚印》、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各项获奖证书)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该生监护人入住上坊保障房片区拆迁协议或购房房产证、土地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且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三者一致,可在施教区初中报名入学。拆迁协议或购房房产证时间要求同上。(注:2019年秋季入学的小学毕业生及其监护人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籍)。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前来咨询所需材料:
根据市教育局文件要求,非南京市户籍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到我区就读,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在我区暂住地已实际居住满一年(至当年5月31日止),方可向学校提出就学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2.由公安部门出具的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江宁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
3.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凭证,或经工商部门颁发的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及纳税或年审证明);
4.独生子女证;
5.小学毕业生学籍材料(《我的成长脚印》、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各项获奖证书)。
(三)江宁区其他有意向的家长前来咨询所需材料:
1.该生现就读小学学籍材料(《我的成长脚印》、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各项获奖证书)和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和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该生监护人入住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名提示:
1.报名时家长们应确保相关材料的真实有效,并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相关材料的核实工作。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本校入学资格。情节严重者,上报公安机关处理。
2.请知情者相互转告。
3.报名咨询电话:李老师 电话 81031930
何老师 电话 86159411
南京市觅秀街中学 2018年6月26日